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 港股吧 >> 主板 >> 主板股票 >> 中国银行吧   [查看中国银行行情]  [港股自选股]
发表新留言|精华区|港股吧总版|港股吧列表|举报区
中国银行个股档案
  工行,中行2008年第一季业绩大增    _港股吧_东方财富网

  工行,中行2008年第一季业绩大增   

作者: 121.11.32.*   2008-4-25 23:25:48     回复主题

工行,中行2008年第一季业绩大增

工行2008年第一季税前:438亿。税后:约328亿。每股净利润约:0.098分。大增75%

工行2007年第一季税前:。。。。。。。。税后:约187亿。每股净利润::0.056

 

 

中行2008年第一季税前:315亿。税后:约236亿。每股净利润约:0.094  大增95%

 

中行2007年第一季税前:。。。。。。。。税后:约121亿。每股净利润约:0.0479

 

 1 
回复:  工行,中行2008年第一季业绩大增   
 2 
回复:  工行,中行2008年第一季业绩大增   
真的,假的,在哪儿看
 3 
回复:  工行,中行2008年第一季业绩大增   
作者: 122.96.86.* 的[原帖] 2008-4-26 21:13:09

真的,假的,在哪儿看

不好说

 4 
回复:  工行,中行2008年第一季业绩大增   
 让我们来做这样两个实验———

    一是有两个选择,A是肯定赢1000元;B是50%可能性赢2000元,50%可能性什么也得不到。你会选择哪一个呢?大部分人都会选择A,这说明大部分人都对风险是有规避意识的。

    二是这样两个选择,A是你肯定损失1000元;B是50%可能性你损失2000元,50%可能性你什么都不损失。结果,大部分人选择B,这说明他们是风险偏好的。

    可是,仔细分析一下上面两个问题,你会发现他们是完全一样的。假定你现在先赢了2000元,那么,第一个选择的肯定赢1000元,也就是在赢来的2000元钱中肯定损失1000元;50%赢2000,也就是有50%的可能性不损失钱;50%什么也拿不到,就相当于50%的可能性损失2000 元。

    由此不难得出结论:人在面临获得时,往往小心翼翼,不愿冒风险;而在面对损失时,人人都成了冒险家了。这就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卡尼曼“前景理论”的两大定律之一。

    2005年底,指数1000点,我们实际面临获得时,大多数散户由于吃尽熊市苦头,往往小心翼翼,不愿冒风险;去年10月指数6000点,我们实际面临损失时,由于尝尽牛市甜头,大家毫不犹豫选择了风险偏好,人人都成了冒险家;而现在指数跌回落到2700点相当于2005年底千点水平时,我们面临市场可能见底挽回损失时,许多散户却选择风险规避,纷纷割肉离场。

    三大症候制约散户行为

    在这轮牛熊博弈中,散户为什么亏得这么惨?从行为金融学分析,主要有三大症候制约散户行为。

    首先是“心理账户”症。本来钱就是钱。同样是1000元,是工资挣来的,还是彩票赢来的,或者路上拣来的,对于消费者来说,应该是一样的。可是事实却不然。一般来说,你会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存起来舍不得花,而如果是一笔意外之财,可能很快就花掉了。这证明了人是有限理性的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:钱并不具备完全的替代性。虽说同样是1000元,但在消费者的口袋里和脑袋里,分别为不同来路的钱建立了两个不同的账户,挣来的钱和意外之财是不一样的。这就是芝加哥大学萨勒教授所提出的“心理账户”的概念。

    将这一概念引进到股市里,投资者心理上也有两个不同的账户。对于股票赚来的钱不是很在意,当市场开始下跌时,没有止盈,所以最先而且很快亏掉了全部盈利,而且多数投资者没有引起足够警惕。不及时止盈是第一步大错。

    其次是“后悔厌恶”症。在盈利亏完之后,散户又面临亏本的严酷现实。这时他们的心态一下子由“不在乎”转为“舍不得”,患上“后悔厌恶”症。这种症候表现为投资者宁愿死守着赔钱的股票,也不愿意把损失兑现而立刻面对亏损所带来的后悔。这就是人们熟悉的“打死也不卖”。不及时止损,这是第二步大错。

    第三,“羊群效应”症。股市中,真正做到“打死也不卖”的散户并不多见。我不卖你卖,你不卖他卖,最终产生多杀多、血淋淋割肉的“羊群效应”。目前市场的被动割肉,和前期的主动止损有着本质区别。前期止损是把损失兑现,以减少损失;眼下割肉,往往是“错杀”、“自杀”,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。不计成本“错杀”,则是第三步大错。

    回到开始,我们已经交了不少学费,在市场这样极度悲观的时候,是不是应该考虑把书读了再说?

  工行,中行2008年第一季业绩大增    _港股吧_东方财富网


  发表评论
  作者: 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|注册
  您的发言信息按有关规定都会存档,您须为所发表言论的后果负责,请您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。

  为了更好地给网友提供一个合法、有序的交流平台,禁止在东方财富网博客、股吧中招收会员。 【点此举报】 违法举报电话:021-51716226
 
 

免责声明    关于我们    征稿启事    人才招聘    广告服务    联系我们    友情链接

[沪ICP备05006054号] 版权所有: 东方财富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