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事会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公布卖方与买方订立临时协议,根据该协议卖方同意出售物业予买方.其后订约方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订定正式协议.该物业为一间新发展之住宅物业.从出售所得款项净额预期约为六千七百八十万港元,本公司计划将该款项用作偿还物业发展之建筑成本及贷款,以及本集团之一般流动资金用途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