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规定,香港电话有限公司必须在11月27日之前向香港特区政府支付7600万港元的频谱使用费,并向电讯局提交1.5亿港元的履约保证金,才可最终成功竞投。牌照持有者将可在2008年11月20日后提供CDMA2000服务,在此期间建设新网。